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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眶内的不典型生长激素垂体腺瘤一例

刘医师   怀宁县人民医院
肿瘤 肢端肥大症 视野缺损

主诉 病史

主诉病史患者男,48岁,于2000年因左眼视野缺损头痛及肢端肥大症状检查后发现鞍区占位,外院行开颅垂体瘤切除术,术后病理学诊断为生长激素型垂体瘤(报告未提及MIB指数)。2006年影像学随访发现肿瘤复发,于外院行"伽玛刀"治疗(未提供治疗的具体参数)。2008年患者出现左眼视力进行性下降及左眼睑下垂,复查发现肿瘤控制不佳,最终决定于2010年7月在上海伽玛医院行伽玛刀治疗。

查体 辅查

查体 辅查入院体格检查:左侧视力0.1,视乳头萎缩,左侧动眼神经功能部分麻痹,左侧瞳孔4 mm仍有轻微的对光反应。治疗前内分泌检查发现:生长激素14.2 μg/L,生长激素介质(IGF)1 536 ng/L;促甲状腺激素(TSH)<0.019 mIU/L,游离甲状腺素(FT4)为5.62 pmol/L。

诊断 处理

诊断 治疗伽玛刀治疗左侧鞍旁与左侧眼眶内肿瘤,体积17.68 cm3,周边剂量予以15 Gy,等剂量线设为65%。治疗后辅以长效生长抑素(兰瑞肽40 mg每2周肌内注射1次,共6次)和溴隐亭(5 mg 3次/d,6个月)联合药物治疗,并开始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 治疗后1个月随访发现动眼神经症状略好转,随机生长激素水平下降到3.2 μg/L(此为未停用生长抑素时,下文无特殊说明均为停用生长抑素至少1个月的数值)。2012年1月患者出现头眼胀痛不适,血生长激素3.3 μg/L及IGF 11 067 ng/L,余激素水平正常。但MRI示肿瘤又有所增大,再次于上海伽玛医院治疗。 体格检查:左眼睑下垂,左眼球活动受限,左眼20 cm数指。治疗范围周边剂量予以15 Gy,等剂量线设为60%,治疗体积为13.1 cm 3。伽玛刀治疗后患者仅同意再次试用溴隐亭控制肿瘤的高分泌状态。 2013年1月出现左侧头、眼部疼痛不适,复查头MRI显示治疗过的病灶缩小,但右侧鞍旁病灶有增大,体格检查发现右眼视力减退到0.2,左眼光感,左眼睑下垂,左眼球活动受限。行第4次伽玛刀术收入院0周边剂量予以15.5 Gy,等剂量线予以70%,治疗体积3.3 cm 3。2014年MRI随访未见肿瘤消退,左眼突出症状明显,生长激素41.9 μg/L。于2014年3月在全麻下行鞍区、左侧鞍旁和左侧眼眶内肿瘤镜下次全切除和左侧前颅底重建术,术后24 h生长激素45.4 μg/L。术后肿瘤组织病理切片中可见核分裂象,肿瘤侵犯海绵窦。免疫组化示P53阳性。Ki-67指数高达10%。于手术治疗后6个月随访发现,病灶重新增大,并往颅底、鞍区和鞍上广泛侵袭,结合不典型垂体瘤的病理诊断,予以替莫唑胺360 mg (150 mg/m 3,5-28方案,共3个疗程)。替莫唑胺治疗3次后复查,肿瘤仍在增大,患者出现严重头痛和间歇性鼻出血,由于患者个人原因停用替莫唑胺。此后9个月内以长效生长抑素不规则治疗4次。头痛、突眼和鼻出血较生长抑素治疗前好转。

发布于 18-11-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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