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美国癌症学会(American Cancer Society,ACS)针对早期发现宫颈癌指南进行了评估和更新,并且第一次建议包含 HPV DNA 检测。自此,许多研究发表支持对适当年龄女性进行筛查,同时对异常筛查结果进行处理。2009 年至 2011 年,ACS、美国阴道镜和宫颈病理学会(American Society for Colposcopy and Cervical Pathology,ASCCP)以及美国临床病理学会(American Society for Clinical Pathology,ASCP)共同合作,召集专家小组对有效证据进行系统回顾以建立新的筛查指南,并于 2012 年公布。主要对以下 6 个方面进行了建议:最佳的细胞学筛查间隔;年龄为 30 岁女性的筛查策略;细胞学和 HPV 结果不一致的处理;女性停止筛查的时机;HPV 疫苗对未来筛查的影响;分子筛查的可能价值。
特别指出,指南并没有涉及到特殊高危人群,包括:宫颈癌病史;在母体内接触己烯雌酚;免疫缺陷(如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这些高危人群需更多的筛查。建议宫颈癌筛查应在 21 岁开始。年龄 < 21 岁女性,无论是否有性生活或其他危险因素均不应筛查。随着对宫颈病变自然转归认识的提高及证据的增加,早期推荐的每年 1 次筛查是过度的且会增加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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