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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索赔300万,反赔500元?

罗医师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日前,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国内第一例关于医闹的判决:患方医闹侵权行为成立,需赔偿门诊部经济损失及向当事医生赔礼道歉。事件大概为:丈夫陈某以死者(尸检结果:消化道内腐蚀性液体致胃穿孔及膈肌穿孔,胃内容物流至腹腔及左胸腔,全身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生前曾在永安门诊部就医为由,向门诊部及当事医生索赔300万,双方未达成一致,陈某遂于门诊部堵门、设灵堂、烧纸钱、拉条幅等等,当事医生受威胁不敢上班。永安门诊部及当事医生对患方医闹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这例判决是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医疗机构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打击”医闹’的民事维权第一案,今年4月,国家公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这是不是可以说明在医闹行为、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国家终于重视起来,医疗机构人员也不再“被动挨打”?
发布于 14-12-2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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