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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异物

刘医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食管异物

主诉 病史

【一般资料】 男性,28岁 【主诉】 因“吞筷子后6小时”入院。 【现病史】 患者6小时前因帮人送货,被社会人员认为是贩毒,要求患者私了,索要8万元。患者无法给钱遂想自杀,于是吞服筷子,社会人员看到后便放开患者。释放后患者于当地医院就诊,当地医院门诊CT提示筷子位于食管下段,未行任何处理,随之到我院就诊,以食管异物收住院。病程中恶心,无呕吐,腹痛,无腹泻,无意识障碍等,饮食,睡眠一般。 【既往史】 既往否认高血压,糖尿病病史,否认手术外伤及输血史,否认食物药物过敏史,否认肝炎结核等传染病病史,否认特殊不良嗜好

查体 辅查

【查体】 T:36.5℃,P:93次/分,R:22次/分,BP:130/80/mmhg。神清,全身皮肤粘膜无黄染,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3毫米,对光反射存在,口唇无发绀,扁桃体无肿大,颈软,气管居中,甲状腺无肿大。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湿性啰音,心率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软,剑突下压痛,肝脾肋下未及,双下肢无水肿。双侧病理征阴性。

诊断 处理

【诊治经过】 患者入院后急诊查凝血检查,免疫组合等,并予患者胃镜将筷子下取出。术后给予护胃,营养支持等治疗后好转出院。

发布于 19-09-2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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