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因:凭空闻语,自语自笑,情绪不稳11年,拒食、违拗5天第2次住我院治疗。 病例特点:1.患者女性,29岁。2.患者于2004年无明原因出现精神失常,称看到一些人带着刀来杀她,无故喊叫,夜间睡眠少,且经常无明原因外走,对着砖头大喊“别过来,别过来,谁过来打死谁”,于2004年10月3日至2004年11月13日首次住我院治疗,给予利培酮治疗,最高剂量为5mg/日,好转出院后未坚持服药,病情时好时坏,5天前病情复犯,自言自语,无故自笑,疑心有人议论她,情绪不稳,发脾气,夜眠欠佳,拒食,整日卧床,家属为求诊治而将其送入院。 3.既往史:体健,否认重大躯体病手术外伤史,否认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否认食物药物过敏史。个人史:同胞2人,行大,有1弟,幼时发育正常,适龄入学,成绩一般,毕业后务农,工作能力一般,平素性格内向,人际交往一般,无烟酒不良嗜好,未婚。月经史:平素规律,末次时间不详。家族史:否认父母两系三代精神失常史。
4.体格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5.精神检查:患者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年貌相符,不修边幅,接触被动,问话少答,态度生硬,语气蛮横,言语紊乱,称“你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仪器是海兴医院的。”注意力欠集中,发呆、愣神,无自知力,情绪不稳,情感反应欠协调,夜眠欠佳,拒食。
初步诊断: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 诊断依据:1.患者女性,29岁。2.患者目前精神检查: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接触被动,言语紊乱,自语自笑,情感反应欠协调,拒食,违拗。3.不能正常生活与工作,社会功能受损患者既往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查体未见异常,无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病史,可排除器质性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无明显“三高”“三低”症状,可排除心境障碍。结合病史,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及ICD-10诊断标准,患者病情符合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处置:1.完善相关检查如血细胞分析、肝肾功能、血脂、血糖、电解质、心电图、乙肝五项等以指导治疗及监测不良反应 。2.患者病程迁延,给予利培酮1mg/日起始,因院外睡眠欠佳故给予唑吡坦10mg/日以助眠,患者拒食拒水,给予营养液体1750ml支持治疗,并拟行MECT治疗。3.结合物理治疗及心理治疗,故严防冲动、伤人、自伤、自杀、外走、摔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