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患者在突然发生心绞痛、胸闷、心慌、憋气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并在舌下含服4~6粒速效救心丸。如果在含服该药3分钟内上述症状没有减轻或消失,患者可再次在舌下含服该药10~15粒。一般情况下,心脏病患者在含服1~2次速效救心丸后症状可完全消失。若连用两次仍不能奏效,需立即送附近正规医院救治,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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