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出的高血压患者,应使用推荐的起始与维持治疗的降压药物,特别是每日给药1次能控制24小时并达标的药物,具体应遵循4项原则,即小剂量开始,优先选择长效制剂,联合用药及个体化。
(1)降压药物种类 ①利尿药。②β受体阻滞剂。③钙通道阻滞剂。④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⑤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
应根据患者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合并临床疾病的情况,选择单一用药或联合用药。选择降压药物的原则如下:
1)使用半衰期24小时以及以上、每日一次服药能够控制24小时的血压药物,如氨氯地平等,避免因治疗方案选择不当导致的医源性清晨血压控制不佳;
2)使用安全、可长期坚持并能够控制每一个24小时血压的药物,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3)使用心脑获益临床试验证据充分并可真正降低长期心脑血管事件的药物,减少心脑血管事件,改善高血压患者的生存质量。
(2)治疗方案 大多数无并发症或合并症患者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使用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等。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递增剂量。临床实际使用时,患者心血管危险因素状况、靶器官损害、并发症、合并症、降压疗效、不良反应等,都会影响降压药的选择。2级高血压患者在开始时就可以采用两种降压药物联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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