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患者的管理中镇静至关重要。这一章中,我们将表述很难达到的平衡:一方面既要限制机械通气可能的并发症(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VILI]、炎症、非同步、肺的不均一性),另一方面又要限制持续深镇静的影响(低血压、脓毒症、无力、谵妄)。
有观念认为,存在两个阶段———没有明确的临床界限—要求不同的目标镇静策略和监测。首先,急性呼吸衰竭急性期时,需要深镇静维持重要的职能,允许侵入性操作时最小化医源性损伤和控制机体应激反应。其次,镇痛和镇静剂是必要的,例如用于俯卧位或减少呼吸做功和呼吸机非同步。这个阶段,应采用客观方法来监测镇静,比如简化脑电图(EEG)。
一旦病人临床情况稳定,低氧得到纠正,必须充分控制疼痛、躁动和谵妄症状,同时保持最浅镇静水平。达到机械通气同步、减少氧耗、控制焦虑和躁动,是这阶段调整镇静治疗的目的。
因此,最理想的镇静管理应提供最合理的镇静以适应病危阶段,而又能避免意识状态的过度抑制。在本文中,最关键的干预是用验证工具持续监测疼痛/躁动/谵妄,因此,神经功能紊乱可以依据各自认可的方案进行管理。细心监测神经功能状态比选择特定的镇静药物更为重要,因为有文献支持选择非苯二氮平䓬类药物镇静方案对结局无明显差异。当撤离呼吸机时,除了早期主动活动身体和家庭成员的参与,重症医生还应该早期停用镇静,同时保持患者安静、有意识和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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