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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美国产科麻醉临床指南-产程中的麻醉管理

黎医师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美国产科麻醉学会于1999年发表了产科麻醉的临床指南(Practice Guideline for Obstetrical Anesthesia)。 此后,每年都根据临床实践和科研成果做新的补充或更改。本文将介绍一下美国产科麻醉学界的一些新近共识。 产程中,不是所有产妇都需要麻醉介入的。而对于需要镇痛的产妇,有许多技术可以满足她们在待产和/或分娩的镇痛要求。产妇要求镇痛的本身就是一个足够的临床指征。除此以外,产妇的内科和产科情况又可以使得椎管内麻醉镇痛技术成为改善母婴临床结局的保证。 镇痛技术的选择则依产妇身体状况、产程进展程度以及所在地临床资源而定。在条件允许(如,麻醉和护理人力资源)的情况下,椎管内置管技术应该是所提供的镇痛方法中的一种。选用什么样的椎管内技术,应当根据麻醉危险因素、产科危险因素、产妇喜好、产程进展程度等因人而异,也应当根据产房临床资源因地制宜。 选用椎管内置管分娩镇痛时,应以最小的运动阻滞、为产妇提供最充分的镇痛(例如,使用低浓度局麻药合用或不合用阿片类药物)为基本目标。使用椎管内镇痛技术时,随时处理其常见并发症(低血压、局麻药全身毒性反应、高位脊髓麻醉)的恰当临床资源应当到位。加用阿片类药物的,则应具备处理其相关并发症(如,瘙痒、恶心、呼吸抑制)的措施。在椎管内镇痛/麻醉开始前,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一定量的液体输入,但应当建立静脉输液通道,开放输液,并在使用镇痛/麻醉的全程保持通畅。 来自新青年麻醉论坛网
发布于 15-10-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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